2022年7月6日上午11时,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分控中心值守人员接到十二 大队分控中心电话,称有一辆宁A牌的SUV在乌玛高速201+440公里处以15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被监控抓拍,此时正向十七大队辖区驶来,请注意拦截查处。后十七大队执勤民警在收费站成功将其拦截。当执勤民警将监控拍摄的违法照片向驾驶员出示后,驾驶员主动承认自己超速的违法事实。
驾驶员称由于家里有点急事,再加上天气燥热情绪有点激动,一不小心就超速了。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高速交警十七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