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下午,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青银高速公路由东向西方向1509公里处,一辆灰色的小型轿车正在“蛇”形倒车,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查询相关信息并联系驾驶员,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了解,该驾驶人苏某某已有15年驾龄,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苏某某声称自己驾车从机场返回银川,当驾驶车辆到银川东收费站时,路遇前方收费站拥堵缓慢通行。在排队过程中,看见旁边一辆黑色的车准备倒车至上一个出口匝道,苏某某便问黑车驾驶员能不能倒车,该驾驶员回答可以,随后苏某某便驾车与这辆黑车共同进行长达了150秒的高速公路倒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调取了路面视频资料,并联系到另外一辆车的驾驶人,核实了驾驶人苏某某所说。因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两车驾驶人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宁夏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一旦走错路,应继续向前行驶,在最近的高速公路口出站,切不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高速交警六大队 梁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