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民警在分控中心视频巡逻过程,在乌玛高速由北向南方向200公里处发现四辆重型货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不仅没有摆放三角警示牌,就连双闪灯都没打开。
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出发前这四辆长途货车没有准备充足生活用品,考虑到疫情期间正常出入高速收费站和服务区需要配合防疫检查太麻烦,途经此处发现路外不远处有超市,便停车准备下去买一些方便食品和生活用品,认为停在应急车道一小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民警对四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迅速将车驶离,并对他们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勿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如行车途中需要购买生活用品或停车休息务必前往服务区或从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于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