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21时许,在西吉县吉强街中科广场十字路口,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掉头时未观察路况,与王某驾驶右转弯轿车发生碰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开车谨记:不压线、不越线,不抢灯,让速不让线。车辆掉头时请按交警、信号灯、指示标记等引导执行掉头。
1.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对于中央隔离带,在停止线前有黄虚线,则可以不考虑信号灯,不需要越过停止线,随时可以从虚线处掉头。但如果必须越过停止线才可以掉头,需要等左转信号灯变绿才可以掉头。
3.在没有指示牌和掉头线的情况小,最左侧左转车道可以掉头,其他左转车道(含辅道)则禁止掉头。
4.最左侧是直行车道,意味着只许直行,不可以掉头,如果有允许掉头的标志,则在绿灯亮起时掉头,掉头时应减速慢行注意周围路况。
5.斑马线上禁止掉头。
6.黄色网格区域为禁停区域,红灯时应避开此区域。在这一区域允许掉头。
7.导流线上不允许压线、停车、掉头。
注意:即使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也不可以任性的掉头,因为无论是在允许掉头的情况下,还是在不允许掉头的情况下,掉头的车辆都要让正常行驶车辆、行人先行,如果由于掉头车辆没有礼让正常行驶车辆而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掉头车辆负全责。
西吉公安交警提醒:不论是转弯、掉头还是变道,一定要仔细观察前后左右路况,小心谨慎安全行车!(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