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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轿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被撞飞!幸亏戴了头盔!
2022-05-11 22:07:36   
2022-05-11 22:07:36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4月24日19时25分,在永宁县109国道与白鸽路路口,一辆摩托车在公交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右转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的腿部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在通过路口时,摩托车驾驶员并未减速,在碰撞过程中,摩托车侧翻滑行至数米之外,靳某整个身体腾空而起后摔倒在地,安全头盔在靳某头部与小轿车相撞之后才脱落,避免了头部被二次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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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们多年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来看,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当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发生撞击后会直接倒地,肯定造成头部损伤,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危及生命!”处理事故的民警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摩托车驾驶员靳某由于没有在道路中间通行,小轿车驾驶员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摩托车驾驶员负此次责任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永宁交警温馨提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行车过程中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安全文明出行。(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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