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刘某驾驶摩托车沿银川市贺兰山路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广场西路路口处,遇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同向行驶至此未开启转向灯突然变道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事故民警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行驶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变更车道时一定要确保安全,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的车辆正常通行,有时一个小疏忽,可能会引发大事故。(金凤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