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石嘴山市一重型半挂车车主李某因妨碍石嘴山市交警分局民警执行公务,被大武口区公安分局隆湖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李某后悔地说:“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过激,我给执勤交警道歉,以后绝不再知法犯法!”
11月17日晚,石嘴山市交警分局机动大队民警在303省道联勤巡逻时,发现宁B87***号重型半挂车满载货物有超载违法嫌疑,民警遂拦停该半挂车引导驾驶人前往303省道治超站进行称重核实。路途中,一辆白色越野车突然将警车和半挂车拦停,执勤交警绕过后继续前往治超站;10分钟后白色越野车第二次又行驶到前方进行拦截,执勤民警绕开后继续前行。当行驶至距离治超站300米时,又出现一辆越野车,两辆越野车竟然同时拦停警车和半挂车。并且越野车内一名醉酒男子下车后朝警车走来,手指执勤交警破口大骂。
执勤民警立即下车进行劝告,发现是半挂车的车主李某。此时李某不仅对交警进行言语辱骂,还不断推搡执勤交警。面对李某的不断辱骂,执勤交警始终保持冷静,耐心劝导,将半挂车引导进入治超站。在治超站工作区域里,李某继续用激烈的言语辱骂执勤交警,煽动在场其他大货车驾驶人扰乱秩序。民警经过治超站称重核查,宁B87***号重型半挂车核载量49000kg,实载量135160kg,超载达到176%,最终依法对半挂车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第二天上午,车主李某竟然打电话给执勤交警,扬言要进行威胁报复。石嘴山市交警分局在收到民警执法遇到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信息后,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将情况通报大武口区公安分局,隆湖派出所依法传唤车主李某,在执法记录仪等多个事实证据面前,李某对其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石嘴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打击,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石嘴山交警分局 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