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0日,银川市金凤区通达街与宝湖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及乘车人险些卷入货车轮胎下。
当日上午11时04分,郭某某驾驶一辆宁A号轻型箱式货车沿通达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宝湖路口,在超越同方向赵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右转弯时,两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赵某某及乘车人受伤,电动车损坏。
后经事故民警调查认定:货车驾驶人郭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赵某某无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如何避免大货车内轮差的“吞噬”?
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通行的时候,应尽量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在交叉口,要特别注意右转的大货车,不要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货车,不要让自己处于大货车“内轮差”区域内,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大型车辆驾驶人:转弯前应及时减速,多观察周围情况。一定要小心慢行,不要抢行,保持低速,多观察车身周围的情况,确保车身周围没有危险因素再前进。转弯时尽量转大弯,与人行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金凤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