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吴忠交警接到线索,有人在朋友圈因车辆违章散布不当辱警言论,对吴忠交警用恶劣言语进行攻击。
获此情况后,为及时处置舆情,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吴忠交警快速反应、立即行动。
经核查,该处罚决定书是大队执勤民警于1月2日上午在市区街面巡逻至吴忠观湖名邸小区东门口时,发现有几辆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时所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经进一步核查比对,锁定发布人为丁某某,遂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经询问,发帖人丁某某1月2日中午回家途中,看到小区门口一黑色车辆上的罚单,突然心生不满,拍照后在手机微信朋友圈散布辱警言论。丁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将承担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因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涉案人员丁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