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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违停这样做,既危险还要受罚
2023-05-28 22:37:31   
2023-05-28 22:37:31    来源:宁夏新闻网

  5月22日17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巡逻至古青高速由东向西70公里处,发现一辆白色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没有开启双闪灯,只是在车后方几十米远的地方随意放着几支新折下的树枝,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大队民警迅速将警车停到后方进行警戒。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从银川前往中卫拉货,行驶途中车辆突然爆胎。因车上没有三角警示标志牌,其情急之下就从护栏外的树上折断几根树枝充当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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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告诉驾驶员,三角警示牌应当随车携带,几根树枝根本起不了警示的效果。民警还询问驾驶员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当在车后多远摆放三角警示牌,该男子竟然回答50米。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摆放三角警示牌的正确方式,并引导其拨打施救电话。最终,施救车辆到达现场后,在清障人员的协助下对该车进行换胎。

  5月27日19时40分左右,执勤民警巡逻至乌玛高速(闽宁往银川方向)201公里处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型轿车。该车辆只开启警示灯,但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由于此处位于下收费站匝道口,驾驶人将该车停在这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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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做好防护措施后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来到车前,发现该车司机竟在车内打电话。经询问,该驾驶员称其知道高速公路随意停车是违法的,但这个电话很重要,接个电话也就几分钟的事情。民警对其讲述了违停的危险性,并依法对其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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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中午,民警巡逻至古青高速公路63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冀F牌照的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未开启警示双闪灯,且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为避免发生危险,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该车驾驶员正躺在驾驶座椅上酣睡,全然不顾自身及过往车辆的安全。民警多次敲窗户,驾驶员才迷迷糊糊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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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表示自己开车错过了出口,又觉得太困,索性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睡觉,对于停车的地方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违法,自己也没有多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该车辆引导至前方收费站出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如果在行车过程中感到困倦或有急事要处理,应驶入就近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切不可心存侥幸在高速违停。(高速交警十七大队 李嘉辉 袁晓彤 李大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贺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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