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在隆德收费站口执行勤务时,接连查处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3月23日,一辆宁D牌轻型栏板货车在驶出隆德收费站出口时,民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称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询,马某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涉嫌无证驾驶被民警依法带至大队接受处理。
3月28日,一辆宁A牌小型普通客车在隆德收费站上高速时,民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称自己没有带驾驶证,民警告诉该驾驶员电子驾驶证也可以,驾驶员称自己还没有下载。在民警多方追问下,该驾驶员才承认说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询,裴某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涉嫌无证驾驶被民警依法带至大队接受处理。
3月29日,一辆宁A牌小型轿车在驶出隆德收费站出口时,民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称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询,贾某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涉嫌无证驾驶被民警依法带至大队接受处理。最后,民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三名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并对三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就上路,缺乏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素质,一旦遇到情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高速交警十六大队 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