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三大队民警在灵武南收费站口开展点岗勤务时,一辆黑色摩托车从灵武南收费站出口驶出来,民警见状随即引导该摩托车到安全区域。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觉得走低速道路拥堵,便从高沙窝收费站强行闯卡进入高速公路,得知情况后,民警对该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对其强行闯卡的行为严厉批评,并告知宁夏境内高速全路段禁止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且路面右侧设有禁止摩托车驶入的提示牌,驾驶员应认真观察。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摩友出行前,一定要提前掌握路过省份的高速公路是否允许摩托车行驶,确保自身安全。(高速交警十三大队 杨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