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上午,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大队民警在盐池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发现2辆轻型货车车厢上分别“背”着两辆相同大小的轻型货车,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停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六辆车均为未悬挂号牌的新车,且车与车之间并无有效的固定措施,被拉载在车厢上的轻型货车后轮部分超出车体且直接悬在外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驾驶人称刚提了新车准备运往外地,为节约运输费,才抱有侥幸心理如此运输。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讲解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其载货超长、超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货车超长、超宽、超载、超高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加大其他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系数,而且会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制动产生影响,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从而引发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为一点蝇头小利而罔顾交通安全。(高速交警十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