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五大队值班民警在视频巡查时,查获一起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导流区停车的违法行为。
14时许,值班民警发现福银高速公路由南向北方向清水河枢纽路段处一辆白色宁A牌小车停在导流线上,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车辆纷纷避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被后面疾驰而来的车辆撞上,十分危险。
值班民警立即通过广播系统喊话要求车辆驶离,同时下达指令通知执勤民警在收费站拦截该车。后经询问,驾驶员李某称拉家人去王长山头,因不熟悉路况,行驶至此就将车辆停在中卫分岔口标志牌下,看清楚路牌再走。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李某在高速公路导流区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驶中,需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行车途中专心驾驶,留意道路情况,按照标志标牌规范行驶。行驶过程中一定要合理运用途中服务区,对路线进行导航设置或询问,确保行车安全。(高速交警五大队 杜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