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在隆德收费站日常执勤中,发现一辆摩托车试图驶入高速公路。民警先是示意其靠边停车,后向其讲解了宁夏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有关规定。经了解,该驾驶员准备从隆德收费站上高速前往西安,称自己不了解宁夏高速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规定。民警与驾驶员耐心沟通,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原因,同时告知驾驶员可以沿国道行驶前往西安。
宁夏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车辆驶入宁夏界或从宁夏界内的收费站上高速时,都会有禁止两轮摩托车驶入的禁令标志提示牌。广大摩友出行前一定要备足功课,提前了解地方规定并规划好行驶路线,切勿因大意误闯入高速公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高速交警十六大队 姚亮)
8月9日11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在金积收费站开展点岗勤务时,发现有一辆三轮农用车欲上高速公路,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截停。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要去闽宁镇,跟着手机导航选择了“最短路程”,没想到误打误撞开到了高速入口。经过民警的耐心讲解和劝导,驾驶员最终从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原路返回。
宁夏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三轮农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人如果不清楚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是否可以进入高速公路时,可以向交警咨询。(高速交警十七大队 马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