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1日15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分控中心值班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乌银高速K214+900公里处,一辆SUV开启双闪灯后缓缓驶入避险车道内停下。两名男子下车后,并未在车辆后方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反而取出无人机和单反相机,躲在树荫下对周围景色进行拍摄。
此时正值周末,路面车流量较大,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停车的行为极易引发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尝试联系驾驶员,但未能成功,于是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查看。两人停留十几分钟后才驾车离开,随后值班民警通知在平吉堡收费站的执勤人员对该车辆进行拦截。经询问,两人是从途经宁夏的游客,行驶至该路段时,驾驶员感到疲劳,并被附近的美景吸引,便将车辆停在此处应急车道内休息并拍照。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风景再美,毕竟不是观赏之地。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张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