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15时3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途中,远远发现前方一辆货车尾灯不亮。民警跟近后,才发现是一辆轻型货车上面载着两辆同一品牌的小货车,不仅载货超高,超长部分还遮挡了尾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拉响警报跟随该车,并喊话将其引导至青石收费站进一步检查。
民警将车辆引导至青石收费站后了解到,该车驾驶员从山东出发前往新疆,为节约成本,采取“车拉车”的方式运送新车。民警指出其载货超高遇紧急情况容易侧翻、载货超长遮挡尾灯易被追尾的隐患后,驾驶员认识到其违法载货的危险性。民警要求驾驶员在货物后部增加反光条,并依法对其机动车载货长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驾驶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让该车驶离高速公路。
宁夏高速交警提示:载货超高、超长的货车在公路上行驶,车辆自身重心易发生偏移,导致车辆在变向、转弯、刹车等紧急情况时易发生侧翻;严重影响后方来车的视线,导致后方车辆的判断失误,引发追尾事故。装载货物超出车厢范围,还容易出现捆绑不牢、意外掉落等情况。希望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不顾交通安全。(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马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