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9 -> 宁夏交警 -> 安全提示
货车如此装载货物上高速危险
2026-02-25 20:39:44   
2026-02-25 20:39:44    来源: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

2026年2月23日下午,固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车牌号为甘L的小型货车装载的玻璃严重存在超长、超宽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经依法询问,驾驶员称客户定制了大型玻璃后急需使用,又找不到合适的载货汽车,驾驶员便用自己的小型货车载货,准备送到客户家里。民警告知驾驶员,该小货车固定玻璃方式简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该小货车装载的大型玻璃明显超出车厢栏板,属于典型的超长、超高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转运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 张强)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