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19时32分许,某平台外卖小哥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银川市贺兰山西路与丽子园街交叉口连续违反交通信号灯并逆向行驶,与路某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轿车沿丽子园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准备向西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王某某先是在路口东北角由北向南违反信号灯逆向行驶至东南角,再由东向西违反信号灯逆行时发生事故。如此连续违反交通信号灯且逆向行驶酿成事故,最终王某某由“赶时间”变成了耽误时间。通过监控也可以看出,王某某在摔倒时头部着地,幸好他佩戴了安全头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外卖配送员,骑乘电动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树立对生命负责、对家庭负责的理念,自觉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