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22时08分,17岁的马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迎宾街众禾小区西门口时,与沿迎宾街由北向南左转弯行驶杨某驾驶的宁CJ****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马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且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忠交管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