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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头盔“飞”了!
2024-08-10 16:17:57   
2024-08-10 16:17:57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4年7月24日8时48分,王某某驾驶宁A号二轮电动车,沿贺兰县桃林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光明西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李某某驾驶的宁AB****号小型轿车沿光明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发生事故时,王某某佩戴的头盔滚落在地。因为她未正确规范佩戴,搭扣没有系牢,发生故事瞬间头盔脱落,未能起到保护头部作用。王某某摔倒后头部受到撞击,虽无生命危险,但伤痛难免。

  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颅脑致命性损伤。头盔对于非机动车骑行者而言,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贺兰交警提醒:骑行不仅要佩戴安全头盔,更重要的是正确佩戴头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黄泽亭 马晶晶)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李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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