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16时许,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接到报警:福银高速由北向南方向福银高速转彭青高速匝道口(2048km+800m)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处警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同时通知救援部门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被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追尾。处警民警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后,询问两名驾驶员得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韩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段时,由于未仔细观察路面标识标牌,导致车辆错过出口。于是其突然从超车道变更至行车道后紧急制动,造成后方行车道正常行驶的半挂车驾驶员蒋某来不及刹车躲避,发生追尾事故。民警通过路面监控视频及行车记录仪视频分析认定,韩某在高速公路违法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在行车道违法停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宁夏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时,应当“将错就错”保持当前速度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驶出高速,重新规划路线;在行车期间,应注意观察路面指示牌,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提前变更车道。(高速交警十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