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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变道酿事故 无视安全担全责
2024-12-19 13:59:50   
2024-12-19 13:59:50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4年11月27日8时37分许,肖某驾驶宁B号牌小型汽车沿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天平街交叉路口西侧50米路段处向左侧变更车道时,与左侧车道内杨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汽车发生碰撞,杨某的车辆又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肖某驾驶车辆沿北京东路由东向西通过天平街交叉路口时便加速向左侧变道,完成变道后又继续加速向左侧变道,因疏于观察,与左侧杨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杨某的车辆在撞击下失控撞上左侧道路中央护栏,好在驾驶员都紧系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事人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行车途中切勿随意加塞变道,连续变更车道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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