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四大队接群众举报,一辆宁A号小轿车行至京藏高速公路1281公里900米处(京藏高速滚泉枢纽)第一车道时,缓慢行驶并且变道至第二车道后突然停车,导致后方车辆纷纷躲避,险些酿成追尾事故。这一行为被后方车辆驾驶员报警处理,随后提供该车辆车牌号至高速交警四大队。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确认了该车违法位置及经过后,立即拨打该宁A号小型轿车驾驶员朱某的电话,核实举报人提供的情况。经询问,该驾驶员朱某称当时因天黑没有看清路牌,原本要从中宁方向走,等发现时已经快错过路口,情急之下就将车辆减速并停在了快速车道上。朱某承认其违法行为,表示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到大队接受处罚。
第二日,朱某到队后,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依法对朱某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高速交警提示:高速路上因随意停车而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提前做好线路规划,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失速、停车或强行变道,更不能在行车道上停车或倒车。一旦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白天在车辆后方150米外(夜间200米以上)设置三角警示牌或安全锥桶。(高速交警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