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7时30分许,武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8***2号小型汽车,沿永宁县快速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快速通道与李银路路口处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满某驾驶车牌号为宁A4***8号小型汽车沿李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武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