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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逆行,一个不让,撞了!
2025-10-22 21:23:11   
2025-10-22 21:23:11    来源: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7242134许,苏某驾驶车牌号为宁E****5号小型轿车,沿海原县汽车城内五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号路与五号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沿一号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的由李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宁E****5号小型轿车乘坐人苏某某、田某轻型栏板货车乘坐人方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苏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在该起事故中所起过错作用相当;当事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且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在该起事故中所起过错作用相当。

当事人苏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李某某负同等责任。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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