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7时20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南路和十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事故,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和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车辆碰撞部位和视频监控,发现当时轻型厢式货车沿国商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十号路交叉路口,遇小客车沿国商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十号路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认定:小客车在转弯时没有让行直行的轻型厢式货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小客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