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5日15时27分,杨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行至灵武市育才街与健康路路口准备左转时,与王某某驾驶的宁A38***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监控画面清晰还原了事发瞬间:杨某某在路口转弯时,因前方车辆遮挡视线,未观察到对向驶来的车辆便贸然启动转弯,径直撞上了正常直行的王某某所驾车辆左侧。巨大的撞击力将杨某某掀翻在地,万幸的是,他骑行时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着地的瞬间,头盔发挥了关键防护作用,最终未造成头部损伤。
温馨提示:车辆驶入路口准备转弯前,务必提前减速慢行、停车瞭望,严格恪守“一慢二看三通过”的通行准则,细致观察路口内及周边的车辆动态,确认绝对安全后再谨慎通过。(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