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13时50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满春中干路与新燕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碰撞部位和视频监控,显示孙某驾驶白色新能源车沿新燕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左转弯时,遇黄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孙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无责任。
安全提醒:驾驶员在农村道路转弯时应注意礼让、控制车速,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规范行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