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11时25分许,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景育巷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碰撞部位和视频监控,显示杨某驾驶电动车沿宝湖东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宝湖东路与景育巷时,遇儿童田某横穿道路时发生碰撞,幸运的是车未受损且无人受伤。
交警认定:田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
安全提醒:电动车驾驶人在经过施工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且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家长带孩子外出时应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孩子,不在路边奔跑追逐。(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