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9 -> 宁夏交警 -> 覆车之戒
转弯不观察,撞倒过街行人
2026-04-17 22:05:03   
2026-04-17 22:05:03    来源:大武口交警大队

2026年4月6日17时04分,张某驾驶宁B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大武口区建设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大武口区建设西街与鸣沙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建设街由西向东步行过道路的行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大武口交警大队 李淑贤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宁夏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10655899/106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