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双方驾驶员并结合视频监控进一步了解到,事发时李某骑两轮电动摩托车闯红灯,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与杨某驾驶小车绿灯正常通行时发生碰撞。
交警认定,李某驾驶电摩车闯红灯是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必须依法登记上牌、考取相应驾驶证,严格遵守道路通行规则。闯红灯、无牌无证上路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请广大电摩车驾驶员严守交规,文明出行。(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