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开车不慎发生剐蹭时,双方拿起手机多角度拍几张现场照片上传平台,自行协商后可驶离现场,后续定损定责都可以在线上完成。随着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赔偿机制的完善,解决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长、费周折、浪费社会成本的问题,满足了广大驾驶员对快捷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需求,有效防范二次交通事故和道路拥堵。
未雨绸缪创设快处快赔机制
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我区机动车尤其私人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轻微交通事故多发,加剧了交通拥堵。2009年,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会同宁夏保监局共同制定了《自治区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办理。对于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2009年11月该试行办法正式施行,银川率先设立2个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试点。短短半年时间,宁夏通过快处快赔机制累计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697起,定损车辆6401辆,极大地缓解了因此类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特别是在大雪、大雾、大雨等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天气中,快处快赔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银川单一服务站的日处理量最多达50余起。
突破局限提高单车损失额度
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09年的试行办法将轻微财产损失限定为每车2000元以下的车物损失,且车损仅限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不包含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的损坏。经过几年实践,上述要件的局限性逐步显现,新的《自治区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较原试行办法,新办法将单车损失提高至1万元以下,且不再限定车损部位,只要受损车辆可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即可。新办法还规定,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若造成交通堵塞,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并采用拍照、摄像、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后自行撤离现场。撤离事故现场后,凭记录书或者文字记录材料及相关证据,在48小时内同时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即可办理理赔手续。
与时俱进移动技术引入事故处理
2017年,我区全面部署实施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着力解决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防范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或加剧交通拥堵。针对农村地区道路线长面广,群众对事故快处不了解、不掌握的实际,不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在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基础上组建事故协理员队伍,对农村地区发生的轻微车辆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协理员现场协助当事人“线上”或“线下”协商处理。
2019年以来,我区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大力推广“警保联动”新模式,由宁夏保险行业协会推进全区各保险公司选拔业务技能强、服务意识优的理赔人员组建“警保联动”协理员队伍,负责对辖区轻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定损、理赔。推进事故快速定责、网上定损理赔,打通事故快处快赔“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简化事故理赔手续,全面推行财产损失事故线上化“互碰自赔”举措,“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如今,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只需打开“交管12123”App,现场定位拍照取证后即可撤离现场,经交警远程定责就可生成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纸质文书还可联网打印。双方可根据协商协议、事故认定书协商处理,或到保险公司定损理赔。通过将移动网络技术引入交通事故处理,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掌上”一体化处理,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完成事故理赔。(宁夏法治报 陈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