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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宁夏交警全面落实公安部新制修订部门规章
2022-03-31 21:04:54   
2022-03-31 21:04:54    来源:宁夏交警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推出更多“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夏交警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贯彻实施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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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安部新修制定的3个部门规章在我区范围内全面顺利实施,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研究学习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培训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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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厅交管局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新部令落实情况

  据统计,近年来,宁夏公安交管部门统筹实施公安部8批63项、自治区 政 府2批8项“放管服”改革措施,把需要现场办理的10项交管业务下放县级车管所,在互联网搭建32项交管业务办理模块,实现了交管业务一证办、异地办、网上办、就近办。目前,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部落地见效,共办结各类交管业务3012万笔,惠及全区201万车主、246万驾驶人及2818家运输企业,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10多亿元,节省办事往返路程1.04亿公里。其中,去年以来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交管改革措施,已惠及251万多人次,其中132.35万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206万车主享受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为群众企业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公安交管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此次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须再提交居住证明。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坚持防风险保安全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此次制修订部门规章,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隐患治理,进一步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管理。严格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二是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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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

  为更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教育引导作用,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一是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二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宁夏交警)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张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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