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工作,强化广大群众骑行守法意识,连日来,平罗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最大限度地将警力部署至小区出入口,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头盔佩戴劝导工作。
“您好,请问为什么没有戴头盔呢?”
“不好意思,我着急送孩子,忘戴了。”
“我觉得太麻烦了,而且我骑得也不快,应该没事吧。”
“安全出行很重要,特别是在高峰时段,道路上车多人多,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好头盔、以有效保护头部安全。”
“意外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一旦发生碰撞,头盔可以有效地减轻头部受到的伤害。很多事故中,正是因为佩戴了头盔,当事人才能化险为夷。”
“谢谢警察同志,我现在就回去戴头盔。”
……
7时20分,平罗交警在阳光城市花园小区、星海北苑小区、金水湖畔小区等20个小区进出口开展头盔劝导工作。大队执勤民辅警采取劝导提示为主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劝导。结合辖区的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引导驾乘人员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常态。(平罗交警大队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