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货车、面包车和电动自行车(简称“三类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化解春季公路交通事故风险,自3月起至8月底,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三类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精准部署,明确重点
结合辖区交通流量、事故发生规律等因素,分析研判“三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发时段、路段及区域,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合理安排警力部署,明确以早晚高峰、夜间为重点时段,以货车、面包车主要通行路段以及电动自行车出行集中的商业中心、学校、社区周边道路为重点区域,针对性加强勤务安排,加大执法检查,严查重点违法,压降交通事故,规范通行秩序。
排查隐患,源头防控
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货车及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安全隐患,组织民辅警及时通过电话、上门提示等方式提醒督促驾驶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同时,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检查,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
严格执法,强化管控
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充分发挥集成指挥应用平台作用,在城区主要路口、乡村道路、国省道以及货车、面包车通行频繁的路段设置多个固定执勤卡点,并安排流动巡逻小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的货车、面包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包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和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违法行为坚持从严查处,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轻微违法行为秉持宽严相济,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以教促改。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深入货运企业、物流园区、社区、学校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货车司机、面包车车主以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广大驾乘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切实从源头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借助“平安平罗”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三类车辆”违法整治动态、交通安全提示以及事故警示案例,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谢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