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5时37分许,西吉交警在西吉兴隆-什字公路2公里处开展路查路检时,查处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位乘坐2人、后车斗内拉载4人,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核查,驾驶员张某龙持C1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三轮摩托车涉嫌准驾不符并且违法载人。该车核载1人,实载6人,其中1人与驾驶员挤着坐在一起,4人蹲坐在后车斗内无任何防护措施。驾驶员张某龙称车上都是家里人,从兴隆出发回家,就是为了图方便才乘坐三轮车。民警对张某龙及乘坐人员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龙驾驶三轮摩托车准驾不符、违法载人、未悬挂号牌、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65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6月28日11时许,西吉交警民警在张平线23公里200米处开展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汽车缓缓向检查点驶来,且驾驶员神色慌张,民警遂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驾驶员苏某海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汽车并且违法载人。该车核载2人,实载4人,其中1人坐在副驾,2人蹲坐在后车斗内无任何防护措施。驾驶员苏某海称其拉家人去看病,为图方便就选择了用三轮车拉载。民警对苏某海及乘坐人员讲解了三轮汽车无证驾驶及违法载人的危害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苏某海驾驶三轮汽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载人、未悬挂号牌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