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13时49分,西吉交警大队民警对马某杰驾驶的号牌为宁D9***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马某杰很“淡定”地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但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马某杰出示的驾驶证字体异常、做工粗糙,存在伪造的嫌疑,经查询比对,确定驾驶员马某杰所使用的为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民警询问得知,马某杰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向民警出示的“A2”型驾驶证是其在网上购买的。后经民警核查,马某杰曾在2019年5月27日、2024年1月1日先后两次实施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本次系马某杰第三次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驾驶人马某杰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合并罚款六千五百元、行政拘留二十日的严厉处罚。(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