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10时30分,西吉县兴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宁D号牌灰色轻型货车行驶缓慢,车厢内人头攒动。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4人,且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马某荣拉载乘坐人前往周边种植基地务工,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在途中被民警查处。
派出所民警将该案件移交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理,交警对驾驶员马某荣及乘坐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4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西吉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