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15时20分许,吴忠市太阳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路查组在太阳山开发区202省道矿管站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L***62的轻型货车行驶较为缓慢,后车斗内人头攒动,涉嫌违法载客。执勤民警立刻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货车核载5人实载11人,乘车人员均为附近企业的工人。执勤民警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违法载客的严重危害性。随后民警协助联系其他车辆,将车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人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太阳山交警提醒:货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跌落、挤压、撞击等危险。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认识到超员的危害,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驾乘超员车辆。(太阳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尹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