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4日22时19分许,廖某某醉酒后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银川市金凤区金凤五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凤五路与康银巷路口时,与沿金凤五路同方向行驶至此的杨某驾驶的宁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当晚廖某某在与朋友聚会饮酒后,独自驾车回家。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不慎与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了剐蹭。就在被剐蹭车辆车主杨某报警后,廖某某眼见警车驶来,竟猛踩油门,驾车飞驰而去。
民警当即沿廖某某逃跑的路线追踪,廖某某则慌不择路地驾车闯入了一处小路。最终民警巡逻至小路路口,发现了躲在黑暗中的廖某某及其车辆。
面对民警的询问,廖某某一开始还百般狡辩,声称自己并非逃逸,而是在事故发生后已经与对方车主杨某商量过赔偿事宜,只因对方不同意,她看见警车快来了,就抱有侥幸心理选择一跑了之。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周边监控以及与被剐蹭车辆车主杨某核实情况,很快识破了廖某某的谎言。
经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廖某某进行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后续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3.35mg/100mL),廖某某为醉酒驾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金凤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