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0时许,一男子驾车将惠农区兴惠路中央隔离护栏撞坏后,不但不主动报警,反而选择逃离现场。经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民警走访调查和调取监控综合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赣C6XXXX号重型自卸车,3月6日上午,依法将肇事男子马某传唤至河滨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据马某供述,3月5日凌晨,他驾驶一辆牌号为赣C6XXXX号重型自卸车,沿惠农区新1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兴惠路路口右转弯时,因当时视线不清,加之操作不当,重型自卸车一头撞向兴惠路中央隔离护栏,导致护栏毁坏,车辆左侧大灯、前保险杠受损。事故发生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马某没有主动报警,抱着侥幸驾驶车辆离开现场。3月6日上午,正在修理厂修车的马某被传唤到河滨交警大队。
目前,民警依法对当事人马某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对撞坏的隔离护栏进行赔偿。
石嘴山交警提示:驾车途中若是撞坏了交通设施,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切不可心存侥幸选择逃离现场,否则不仅要对撞坏的交通设施进行相应的赔偿,还会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而面临严厉处罚。(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