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以三类车辆(货车、面包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对辖区内漏检、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违法上路等隐蔽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月3日10时37分,河滨交警根据预警信息在110国道沿线布控,对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拦检。经现场核查确认,该车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违法驾驶人孔某对此心知肚明,仍抱有“偶尔一次不会遇到交警”的侥幸心理,冒险驾车外出,直到被民警精准查获。
最终,孔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车辆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看来以后真的得好好关注车辆检验方面的信息才行。”得知将被吊销驾驶证,孔某才意识到不该一时侥幸、以身试法,然而悔之晚矣。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按时检验,如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应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为了自身、家人及他人的安全,报废车辆“驶”不得。(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