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大武口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00时04分许,大队值班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时,在对号牌为宁A277**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言辞闪烁,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核实,该驾驶员并无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无证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大武口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务必考取合法驾照,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大武口交警大队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