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吴忠交管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2025年8月5日,大队路查中队执勤民警接收到集成指挥平台指令,一辆车号为宁A1V**2的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要求迅速拦截。根据预警信息,中队民辅警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对该车辆的行驶轨迹、时间进行研判分析,并迅速部署警力,在车辆可能经过的路段进行精准布控。13时27分,执勤民警在利华街政务大厅路段成功将该车辆拦截。民警要求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其未能向民警出示。经核查,驾驶员马某文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5年8月6日11时59分,大队城区中队在开展缉查布控勤务时,平台预警显示一辆车号为宁A20**S的白色越野车驾驶员驾驶证信息异常,要求查处。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布控,并在吴灵路路段成功将该车辆拦截。民警要求驾驶员马某云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其未能向民警出示。经核查,驾驶员马某云对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以身试法!(吴忠交管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