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8时40分许,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京藏高速向北1161公里处,一辆微型面包车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中央护栏不同程度受损。肇事驾驶人未履行停车保护现场、报警等法定义务,反而驾车沿绕城高速由北向南逃逸。
接警后,值班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同步通过监控录像固定肇事车辆完整影像信息,依托大队警用系统及沿线监控视频逐帧排查,精准锁定肇事车辆逃逸路线,对逃逸方向过往车辆全面筛查,全力追查车辆及驾驶人下落。经多方联动调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踪迹,并于当日15时许在灵武市成功拦截涉案车辆,将驾驶人查获带回大队处理。
经查实,该驾驶人实施了高速公路逆向行驶、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驾驶人两项违法合并处2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违法行为累计记分18分,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告知其需在30日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参加考试。
高速交警提醒:在出行前一定要合理规划行车路线,提前设置好导航,可以有效避免错过高速出口,行车途中要注意观察高速公路上的指示标志牌,如错过高速出口或对行车路线不清楚,可以行驶至就近的收费站或者服务区重新规划出行路线,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倒车或逆行,以免引发事故追悔莫及。(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 罗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