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寺堡交警查获两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2026年5月17日16时31分许,马某某驾驶宁C8XXX1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寺堡区同土线32公里19米处,因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红寺堡交管大队民警依法查获。马某某依法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2026年5月19日9时23分许,黎某某驾驶宁E5XXX5大型汽车行驶至红寺堡区S103线129公里200米处,因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红寺堡交管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黎某某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
交警提示:驾驶证被吊销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无证驾驶,文明出行。(红寺堡交管大队 周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