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15时许,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隆湖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网络博主为博取短视频平台流量、吸引关注,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车上路,并将行车过程拍摄视频发布至快手平台公然炫耀,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依托视频画面、路段特征、人员活动轨迹等开展综合研判,仅用一天就精准锁定当事人落脚点。7月3日12时,民警在隆湖家园小区将违法驾驶人马某成功抓获。
经民警调查核实,违法人员马某今年19岁,3月份才报名驾校,未参加任何科目考试,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资格。据马某本人供述,其虚荣心作祟,想通过开车短视频涨粉博取流量,自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处,全然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私自驾驶朋友的车在隆湖六站路段行驶拍摄。
办案民警前期固定举报视频,结合辖区路段监控、小区走访摸排,最终顺利将马某查获。马某对其无证驾驶、拍摄视频并在网上炫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隆湖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对车辆出借人开展严肃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出借车辆给无证人员的法律风险,责令其严格保管车辆及车钥匙,杜绝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石嘴山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乏系统驾驶培训,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极易引发碰撞、剐蹭甚至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旦肇事将承担法律责任。(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隆湖交警大队 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