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好,你的安全头盔呢?”“我戴头盔了呀,安全帽就是安全头盔······”
6月22日, 一名男子戴着安全帽骑电动车,被银川交警金凤区一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民警解释才知道,安全帽并不能代替电动车头盔。安全帽主要针对高空坠物,对头部上方起到保护作用,因此不等同于安全头盔,不适合用于骑行人员的头部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安全帽并不能提供头部后方的防护。
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劝导行动,在辖区各个路口,执勤交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效提升头盔对头部的安全保护作用。
银川交警提醒市民:购买头盔选择有合格证、商标、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等标志的产品,同时要看产品是否有缓冲材料,护目镜透光性怎么样。购买时一定要试戴,不要过紧或过松,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金凤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