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上午9点多,有一辆轻型货车在青兰高速公路1593公里加400米处发生故障停在了应急车道上,没有打双闪也没有在车辆后方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见此情况,民警迅速开启警报,并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锥桶。据驾驶员张某称,车辆在行驶途中突然不供油,无奈只能停在路边,正在检查想办法,不知道如何是好。民警立即将车上人员转移至护栏外,告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将张某的车拖离高速公路。
司机和随车人员对两位民警的及时救助连声道谢,并拿出200元钱给民警,被民警婉言拒绝。
交警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后,可以移动的车辆应将车停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不能移动的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在来车20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并将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后立即报警。(高速交警十四大队)